2024.03.18 北美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以下簡稱SEC)新氣候揭露規則顯示,不會要求公司解釋其所有間接碳排放量,但許多公司可能會發現仍面臨來自投資者和其他國家的壓力,要求需追蹤排放量。SEC於2024年3月6日批准一項新的氣候揭露規則,其中未涵蓋要求公司報告其供應鏈排放量和客戶使用其產品的建議要求。主因源於許多企業表達編制這些數據的成本和困難度後,SEC放棄該提案初期對範疇三排放的報告要求。此聲明可能會給一些美國公司帶來喘息的空間,因為企業界正在適應氣候相關指標揭露方式的轉變。但在某些司法管轄區以及來自投資者、消費者和商業夥伴的壓力,部分公司仍將面臨報告範疇三的要求。越來越多的公司在提案階段或有採購需求時,面臨到提供範疇三資料的要求,意即即便沒有法律要求,公司也可能需要收集相關資料。範疇三排放很容易理解但難以量化,除購買的電力外,基本上包括與公司營運相關但不受其直接控制的所有排放。對於零售商來說,這可能包括供應商製造業務、貨物運輸、員工差旅,甚至產品回收的排放等。其他國家和司法管轄區也在推動在其境內運營的公司揭露更多與氣候相關的資訊。例如從明年開始,在歐盟擁有250名以上員工或年收入4,000萬歐元的大公司將被要求報告其全面排放量。加州也通過自己的氣候揭露法,要求許多大公司提供範疇三報告。SEC的範疇三報告要求是廣泛的SEC提案一部分,上市公司還需要揭露其面臨的氣候相關風險以及向低碳未來過渡的任何計畫。但碳盤查要求受到美國公司以及監管機構內部的抵制,大部分的阻力來自那些表示預計衡量範疇三成本較高的公司,未直接受該規則約束的私人公司也抱怨,認為可能會被捲入其供應大型企業的碳盤查活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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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產業永續發展整合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