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經濟合作(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以下簡稱APEC)於2024年10月21日發表永續金融倡議(Sustainable Finance Initiative,以下簡稱為SFI),以促進永續金融倡議發展,主要內容包含:
1. 重申致力於促進經濟政策、合作與成長,支持全球努力全面應對所有環境挑戰,包含氣候變遷、極端天氣與自然災害。
2. 為永續金融方法創造有利條件,包含永續金融資訊共享工具與建設資源,可以成為強化APEC各經濟體在該地區促進永續與負責任金融實踐的關鍵資產。
3. 透過提供有關永續金融的全面資訊與資源,提高人們對於永續投資機會、風險管理、金融活動與環境及社會目標結合長期效益的認識與理解,並將永續性考量納入財務決策過程。
4. 區域共識的經驗分享與建設可以使金融機構、投資者、監管機構與官方機構強化永續金融的專業知識,助於促進綠色與包容性經濟成長。
5. 為APEC經濟體的公共部門、私營部門與國際組織之間合作制定一項靈活、自願與非約束性的倡議,以促進永續金融相關資訊共享工具與能力建設資源的開發。
6. 後續SFI將(1)促進經驗分享與建設資源,促使APEC經濟體自願採用永續金融政策;(2)補足現有永續金融國際倡議的工作;(3)制定涉及國際組織與私部門永續金融的資訊交流活動;(4)讓技術團隊參與能力建構及經驗交流;(5)鼓勵APEC經濟體參與或深化永續金融;(6)積極讓私部門參與永續金融議題與SFI活動;(7)與主辦經濟體合作,確定與執行其永續金融優先事項與活動。
關鍵字:APEC、永續金融
文章來源: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產業永續發展整合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