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5 歐盟
2024年3月19日歐洲議會議員以20票贊成、4票反對通過新的盡職調查規則(Due diligence rules),要求企業減輕其活動對人權和環境的不利影響,包括奴役、童工、勞動力剝削、生物多樣性喪失、自然遺產污染與破壞,公司從事設計、製造、運輸和上中下游的供應鏈也被要求預防、消除或減輕其負面影響。新的盡職調查規則適用於員工超過1,000名、營業額超過4.5億歐元的歐盟和非歐盟公司。企業除須將盡職調查納入其政策和風險管理系統外,亦須採取與實施過渡計畫,使其商業模式符合《巴黎協定》規定的全球暖化升溫1.5°C之限制。過渡計畫應說明公司設定之氣候變遷目標與達成時限、如何實現目標的關鍵行動以及對實施該計畫所需投資。如果公司不遵守盡職調查義務,其將承擔責任並且必須向受害者全額賠償。此外,公司亦須採用申訴機制(Complaints mechanisms),並與受其行為不利影響的個人和社區進行溝通。成員國將指定一個監管機構,負責監督、調查並對不遵守規定的公司實施處罰,罰款金額最高達企業營業額的5%。外國公司將被要求指定位於其經營所在成員國的授權代表,並負責與監管機構就盡職調查合規性進行溝通。歐盟委員會將建立歐洲監管機構網絡以支持監管機構之間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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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產業永續發展整合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