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文件呼籲 GRI 標準確保各國可持續發展報告具有可比性
GRI 在第四屆發展融資國際會議 (FfD4) 期間被認可為全球可持續發展報告體系的基礎。
FfD4 的成果文件《塞維利亞妥協案》第 34e 段明確鼓勵聯合國成員國“考慮以靈活且針對具體國家的方式利用國際可持續發展標準委員會 (ISSB) 和全球報告倡議組織 (GRI) 等標準”。
此次認可是在 GRI 及其合作夥伴與聯合國會員國數月的積極接觸之後獲得的,這標誌著 GRI 首次與 ISSB 一起在聯合國政府間協議中被提及,凸顯了它們在可持續發展報告中的互補作用。
結果文件:
呼籲各國採用涵蓋影響、風險和機遇的披露標準 (IRO)
確認雙重重要性是一種適當的方法,並且
鼓勵信用評級機構和金融機構將這些標準納入其評級和融資決策中。 
世界各國政府已認識到 GRI 標準是推動可持續金融的關鍵要素。雙重物質性是新的全球規範。展望未來,作為精簡的全球報告系統的一部分,報告影響、風險和機遇對於使資本能夠彌補可持續發展超過 4 萬億美元的融資缺口至關重要。
Robin Hodess,GRI 首席執行官
在政策制定者、金融機構、發展機構和民間社會共同努力尋找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來應對當今復雜的發展融資挑戰之際,對全面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的認可是使私人資本與發展目標保持一致的關鍵。
第四次發展籌資國際會議(FfD4)將於 2025 年 6 月 30 日至 7 月 3 日在塞維利亞舉行,旨在為國家發展優先事項籌集資金。其成果文件“塞維利亞妥協”概述了這些承諾。會議期間,GRI 正在就可持續金融、互操作性和影響報告進行討論,以探討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如何幫助為人類和地球釋放私營部門資本。
在 FfD4 之前,GRI 在製定談判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在全球倡導的基礎上加強可持續發展披露條款並確保與發展優先事項和金融市場需求保持一致。其中包括與開發計劃署共同主辦籌備活動,並召集全球組織聯盟,倡導納入基於雙重重要性的報告以及補充使用 GRI 和 ISSB 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