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2026年9月發布報告,現行《電池法規》(Batteries Regulation)所訂定的廢電池回收效率及材料回收目標仍具適切性,暫無修訂必要。此次評估依規定檢視市場發展、技術變化、關鍵原材料供應情形及科學與技術進展,並特別分析電池技術發展,以及鈷、銅、鉛、鋰與鎳等重要原材料目前及預期的供應狀況。相關結果可作為評估歐盟廢電池回收能力,以及從廢電池中回收關鍵與戰略性原材料的重要依據。
報告指出,目前的回收目標在「企圖心」與「可行性」之間取得適當平衡,一方面支持歐盟邁向循環經濟,促進電池回收技術創新與投資,另一方面也避免對仍在發展及成長中的回收產業造成過度負擔。因此,歐盟評估目前暫不用調整既有目標,但仍強調應持續追蹤科學進展及市場變化。將關鍵材料持續留在經濟循環中,而非在電池報廢後流失,有助於提升資源使用效率,並強化歐盟循環經濟與產業競爭力。
維持具企圖心且可實現的回收目標,也有助於提升歐盟原材料供應鏈韌性,確保永續運輸及氣候中和所需的重要材料來源。報告並指出,維持現行目標可支援歐盟「RESourceEU行動計畫」,包括協助歐盟降低對單一原產國的依賴,目標至2029年使電池相關原材料供應鏈的依賴降低30%至50%。此次評估並獲歐盟聯合研究中心(Joint Research Centre, JRC)技術評估支持,顯示廢電池回收政策除涉及廢棄物管理,也與關鍵原材料循環利用、供應鏈韌性及歐盟產業轉型密切相關。
文章來源: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產業永續發展整合資訊網